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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屆香港人道年獎
2012 香港人道年獎得獎者 - 劉達強先生

 

 

劉達強先生於1977年加入警隊,現為警司。他1990年參與警察談判小組,利用工餘時間兼任談判員,隨時候命,至今,成功游說企圖自殺者放棄自殺念頭200多次。抱持「生命不能逆轉,因而必須保護生命」的信念,劉警司進而積極參與推廣防止自殺的義務工作。

劉警司除了負責前線的談判工作外,亦擔任不少談判隊的策劃及培訓工作。他認為面對企圖自殺自毀者,「談」而不「判」的態度非常重要,切忌對當事人作出主觀或價值判斷,此外,亦需與專業人士(如社工、醫護人員)合作,由他們跟進、協助當事人解決情緒或精神問題,才是防止自毀行為的治本之道。多年來,劉警司亳無保留地將這些心得、和多年累積的技巧與經驗,與同僚和後輩分享,堅信薪火相傳,才能延續和推廣保護生命的工作。劉警司對生命的熱情,感染不少後輩更投入服務。

眼見近年發生不少校園自殺個案,劉警司義務與「香港基督教服務處」合辦一系列校園危機處理講座,由2007年至今,已有700多間中學的逾2,000名老師及社工參與,不少都認為大大有助提升他們對情緒不穩、甚至企圖自殺的學生的處理技巧和警覺性。在2007–2008年間,劉警司與「香港大學行為健康教研中心」合作,研究及推廣防止自殺及自毀行為的計劃,包括加強警員對處理自殺危機的訓練等。此外,他亦與醫院管理局、多間社福機構及中小學合作,共同策劃及製作防止自殺及自毀行為的文字及視像教材套。

劉警司感到,一般人對因精神或情緒困擾而企圖自殺者表現抗拒、甚或厭惡。在這氛圍下推廣防止自殺及自毀的訊息,必然須花更多時間和心思,不過,憑藉他對「保護生命」的信念,他相信必定能將訊息推廣至社會不同層面;明年從警隊退休後,劉警司仍矢志面對挑戰,繼續他的義務推廣和培訓工作,感染更多同道中人一同推展人道工作。